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谢立群先生、周红全先生、马忆原女士、朱习成先生、冷怀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辉先生、曲新女士(会计专业人士)、苗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辉先生、曲新女士、苗丁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曲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上述 8 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直至第三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谢立群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 年 9 月至 2008 年 12 月,历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
司印艺系统事业部区域销售经理、电子出版事业部西南区总经理、渠道支持与管
理部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科亿尔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营销总部销售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
究院印贸网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赛博爱思董事;2012 年 1 月至今,历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立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7.34%的股份,通过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47%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及 3.2.4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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