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
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
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
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
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
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决定或调整。
公司的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
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
制度、薪酬绩效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合同管
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研发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 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
聘;
(九) 发生紧急情况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
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相应汇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建议;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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