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 年 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
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
及公司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
位、重大业务领域和高风险领域。
(三)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
成本完成有效评价。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体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认定
公司重大、重要内控缺陷,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内部控制的改进
等。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领导、监督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审议内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三)领导公司内审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为内部控制评价提供必要的行政资源,协调和解决内部控
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听取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安排、工作进展
和评价报告,及时掌握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组织实施缺陷整
改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对内控评价的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三)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发现的内控缺陷;
(四)跟踪缺陷整改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九条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条 内部环境评价的内容: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
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相关制度,对公司内部
环境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评价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
对公司目标设定、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设计
与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二条 控制活动评价内容: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的控制
措施为依据,对公司各项业务处理程序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实物控制、
凭证与记录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