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实际控制人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
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大九天拟接受其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25,000 万元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24]71 号)文件规定:“资本预算支持事项承担单位为子企业的,中央企业可直接将资本金注入承担单位,无需层层注资;对于暂无增资计划的股权多元化子企业,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扩股计划,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为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使用要求,根据上述规定,中国电子集团拟以委托贷款方式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
本次委托贷款涉及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 1.50%。
(二)关联关系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以及关联监事张凯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免于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由于本次关联人中国电子集团向公司提供资金的借款利率 1.50%,
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0%,且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担保,因此本次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委托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3)成立时间:1989 年 5 月 26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5)法定代表人:李立功
(6)注册资本:2,119,806.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子集团合并报表总
资产为 4,764.61 亿元,净资产为 1,961.86 亿元;2024 年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为 2,664.37 亿元,净利润为 151.17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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