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九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大九天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深化公司在 EDA 领域的投资布局,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华大九天与广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济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中济湾”)、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共同发起设立天津中湾芯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湾芯盛”)。中湾芯盛总认缴出资额 11,001万元,其中华大九天投资 10,000 万元,投资完成后持有其 90.9008%的合伙份额。
2、因引导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引导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天津中湾芯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森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4 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滨海建投大厦 1710 室
经营范围:投资、发起、设立商业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证券类除外);受托管理其他商业基金(证券类除外);上市前高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向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向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领域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天津滨海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财务数据:引导基金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52 万元,净利润为
-352.61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引导基金净资产为 16,465.12 万元(最
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引导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引导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4、资信情况: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引导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方/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广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济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福临道 258 号 2505 房
法定代表人:安思潼
股权结构:中湾中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0%,北京中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合伙人
中湾芯盛有限合伙人为华大九天及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引导基金基本情况介绍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引导基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交易对手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五、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伙企业名称:天津中湾芯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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