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5-105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陶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数为268,31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11%。其中,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265,513,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为2,80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6人,代表股份数为2,803,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陶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55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56%。
陶诚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贤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55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56%。
张贤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德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55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56%。
杨德诚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Dr. Shutao Li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55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56%。
Dr. Shutao Li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程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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