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
勉、尽责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鸿科,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
大学本科毕业后,曾任南京机电厂销售科职员,南京凌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市朗森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经理,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建纬(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
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洛仑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15 15 15 0 0 否 6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4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 2023 年
2024 年 4 年度审计和内 本次会议主要沟通 2023 年年度审计进展事宜,
月 10 日 控审计沟通会 未审议具体议案
议
2024 年 第二届董事会
10 月 21 独立董事专门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日 会议第一次会 议案》
议
2024 年 第二届董事会
11 月 18 独立董事专门 《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同意
日 会议第二次会 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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