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利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对铭利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7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32 号)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4,028.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830.5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97.98 万元。2022 年 3 月 31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2747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4,028.50
减:发行费用 9,830.52
募集资金净额 104,197.98
减:募集资金使用 73,590.20
其中:发行费用税费 572.00
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65,518.2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 2,383.45
其他转入 800.00
减: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等 2.04
其他转出 800.00
加: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用 297.24
加:从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的往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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