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40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
二、终止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鉴于行业集采政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客观因素仍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参与员工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因此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持续完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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