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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7:41:18 股吧网页版
华厦眼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7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名,董
事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陈凤国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苏庆灿先生、陈凤国先生、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苏庆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提名陈凤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提名李晓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傅元略先生、王志强先生、郑文礼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傅元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提名王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3、提名郑文礼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终
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持续完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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