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9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 999 号 17 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庆灿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陈凤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673,774,6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671,82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7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953,50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116,873,35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4,919,8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4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1,953,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7%。
出席会议的股东均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697,2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697,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6%;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697,3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3,697,0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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