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任一时点投入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开展任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因此未产生相应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损益。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期权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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