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8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 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17,929.16 万元(暂估金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金额为准)中的12,929.16 万元投入到“13.5万吨/ 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日公司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7 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8元/股,于2022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80,587,520.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372,479.60元。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 字 〔 2022 〕 第 110C000776 号 ” 《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12月12日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并分别与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云南润生”)、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分别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账户名称 对应金额(元)
杭州银行北京通州支行 1101041060000320762 华新绿源环保股 0
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北京通州支行 1101041060000322800 云南润生环保科 22,820,000
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2,820,000
注:截至公告日,部分应转入新专户的募集资金因尚在结构性理财存款期内,剩余募集资金将在理财到期后转入新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与东兴证券、杭州银行北京通州支行分
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丙方为东兴证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1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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