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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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31/F、41/F、42/F,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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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二月
目 录
目 录......I
释 义......I
正 文......3
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3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6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回避表决安排......7
五、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的合法合规性......7
六、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合法合规性......7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8
八、结论意见......9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泰恩康、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指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持股计划、本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泰恩康A股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浩、本所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经办律师张韵雯、李德齐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本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 GLG/SZ/A4793/FY/2026-082
致: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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