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恩康”)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含本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为公司关联方,其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郑汉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汉杰先生现持有公司88,378,020股,持股比例20.77%。郑汉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伟文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孙伟文女士现持有公司 66,216,870 股,持股比例 15.56%。孙伟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保证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免
于向上述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郑汉杰先生、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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