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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0 19:23:06 股吧网页版
海看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6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设总经理一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并对其负责;设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义务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总经理应列席会议。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科学的经营方向,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依法经营;

(二)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确保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三)遵循经济规律,科学经营,严格管理,创造公司优良业绩,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四)深化公司内部改革,优化内部经营管理的组织结构,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五)抓好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六)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同时,不断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福利水平。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于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挪用公司资产或资金;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或公司名义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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