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5-054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刘东先生的董事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
刘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后将根据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刘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刘东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刘东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付永晟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付永晟先生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永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附件:付永晟先生简历
付永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陕西华安铸铁型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曾就职于河北达兴亚型材铸造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历任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部部长、技术研发部副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付永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3%,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付永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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