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为魏志勇、尉丽峰、翟进步、戎梅、焦健。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公司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戎梅女士、焦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三位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 2025 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相关财务信息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及《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7,890,196 股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972,549.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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