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格力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5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0.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95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11.2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439.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2 月 1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457418_B01 号)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变更前投资 变更后投资 拟使用募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总额 总额 集资金投
资额
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园 GREENWORKS
1 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 (THAI BINH) 116,900.00 130,430.73 111,197.69
设项目 COMPANY
LIMITED
年产 3 万台新能源无人
2 驾驶割草车和 5 万台割 公司 34,000.00 39,702.31 39,702.31
草机器人制造项目
3 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 公司 44,700.00 44,700.00 44,700.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行贷款项目
合计 - 345,600.00 364,833.04 345,600.00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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