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年产 720 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17,000 17,000 富士莱
研发中心项目 20,000 20,000 富士莱
信息化建设项目 5,000 5,000 富士莱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25,000 富士莱
合计 67,000 67,000 -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17,955.01万元,新增投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6日,公司办理了该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并将销户时结算利息16.85万元人民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并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455.56万元和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4,859.80万元,合计18,315.35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5,351.51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300吨特色原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剩余的2,963.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