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1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79,502,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950,254.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相匹配,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429,303.2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174,00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2,036,485.74 元,减去 2024 年已实施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10,152,560.00 元
及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11,926,200.00 元,2024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407,213,029.03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8,399,680.89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7,213,029.0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79,502,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7,950,254.0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11,926,200.00 元,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9,876,454.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68%。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现金分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