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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36:18 股吧网页版
普蕊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蕊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蕊斯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号 金投入金额 金使用金额 已投入金额 (%)

1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项目 24,415.55 19,000.00 19,270.22 101.42

2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目 10,218.12 9,036.76 2,920.43 32.32

3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578.96 15,000.00 1,032.95 6.89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492.16 102.46

合计 70,212.63 63,036.76 43,715.76 69.3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 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 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 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 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 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 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 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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