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2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蕊斯”)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8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702,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1,632,442.62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630,367,557.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376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进
号 金投入金额 金使用金额 已投入金额 度(%)
1 临床试验站点扩建 24,415.55 19,000.00 19,270.22 101.42
项目
2 大数据分析平台项 10,218.12 9,036.76 2,920.43 32.32
目
3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5,578.96 15,000.00 1,032.95 6.89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492.16 102.46
合计 70,212.63 63,036.76 43,715.76 69.3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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