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15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马宇平先生、覃德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监事会履职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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