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学先生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运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学,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系教授、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会议正确、科学地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黄华生代为出席
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次未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学 5 4 1 0 否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2024 年度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事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和
预留授予对象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报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等,并及时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相关人员探讨公司的战略重点和发展路线,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提出针对性建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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