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同星科技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进行了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56,016.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220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 同星科技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2 年 13,789.23 13,789.23
化项目
2 同星科技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2 年 10,284.06 10,284.06
产业化项目
3 同星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年 4,858.66 4,858.66
合计 28,931.95 28,931.95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1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1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12,023.82 万元(含理财收益
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同星科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25 年工 1 号地
块。
3、建设内容:同星科技综合楼建筑面积 9,714.51 平方米。
4、实施主体:浙江同星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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