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016.2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
22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931.92
减:本报告期项目投入 2,331.92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 8,000.00
加:利息收入净额 120.44
应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720.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720.44
差异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月 12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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