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制定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订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促进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最大程度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及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1、营业收入增幅(A):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增长幅度不低于20%(An);
2、净利润增幅(B):以草案公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
润为正的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幅度不低于
30%(Bn)。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1、营业收入增幅(A):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增长幅度不低于30%(An);
2、净利润增幅(B):以草案公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
润为正的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幅度不低于
40%(Bn)。
第三个行权期 2028年 1、营业收入增幅(A):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增长幅度不低于40%(An);
2、净利润增幅(B):以草案公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
润为正的年度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幅度不低于
50%(Bn)。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系数
营业收入增幅(A) A≥An X1=100%
0<A<An X1=(A/An)*100%
A≤0 X1=0%
净利润增幅(B) B≥Bn X2=100%
0<B<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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