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桂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桂雄,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德信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199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实际参
与表决 1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3、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1 次。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出席和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核和监督的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审计情况、信息披露等,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内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等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指导相关业务的开展。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持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控建设等事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规范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