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汉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汉根,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广东金领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导师。2022 年 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参
与表决 8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3、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4 次。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出席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出具的审核意见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意见类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2024/4/22 立董事专门会议 理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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