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
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以及其他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 指传播范围较广, 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 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 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
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
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 研判和评估风险, 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
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 主要
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 快速反
应、迅速行动, 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 应协调和组织
好对外宣传工作, 严格保证一致性, 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
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 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
虑, 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 应表现出勇敢
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 及时核查相关信息, 低调处理、暂避对抗, 积
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 应有系统运作
的意识, 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努
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 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及投资者
合法权益, 塑造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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