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465,054.11 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27,245,582.72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1,713,285,980.22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00,006,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公司股份 3,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过
11,904,204 元(含税),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400,006,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公司股份 3,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过
11,904,204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20,200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2,792,102 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上述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共计 44,696,306.00 元,占 2024 年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6.8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904,204.00 19,900,34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465,054.11 87,1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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