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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4 19:19:06 股吧网页版
普瑞眼科: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5-053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徐旭阳先生(董事长)、曹长梁先生、侯乒先生。

2.独立董事:汤华东先生、邹欢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徐旭阳(主任委员)、曹长梁、汤华东

(2)审计委员会:邹欢(主任委员)、汤华东、徐旭阳

(3)提名委员会:汤华东(主任委员)、邹欢、侯乒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欢(主任委员)、汤华东、徐旭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五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金亮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曹长梁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3.侯乒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4.刘中香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5.高文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

6.甘春华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7.刘剑秋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8.杨国平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9.曾夕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金亮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曾夕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孙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孙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因任期届满,熊小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熊小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因任期届满,CHEN PENGHUI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CHEN PENGHUI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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