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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
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子
燕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 117,826,996.19 元,母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为 12,882,230.76 元,提取盈余公积 1,288,223.08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591,156,954.16 元,
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0,595,763.5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
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50,595,763.5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3,333,33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
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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