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7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56.69 元/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967,6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032,3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032,3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17,86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4%。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869,982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7.3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130,01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2.66%。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1,380,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9,02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8.7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79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1.22%。具
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250,000 股(含回购专户股份 1,823,667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9.0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0.9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6 户,分别为范和强、张静、范顺豪、张伟、范军、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豪投资”)。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张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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