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8 18:57:06 股吧网页版
和顺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0,75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56.69 元/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967,6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032,3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032,3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17,869,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4%。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869,982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7.3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130,01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2.66%。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1,380,0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9,02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8.7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795,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1.22%。具
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250,000 股(含回购专户股份 1,823,667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9.0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75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0.9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6 户,分别为范和强、张静、范顺豪、张伟、范军、杭州一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豪投资”)。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一致,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张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