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素燕、许罕飚、鲍丽娜、尤敏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范和强先生所作的《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调整部分 2025 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1、2024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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