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林素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林素燕,女,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2003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24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10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 应出席 本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大会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4 3 3 0 0 否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4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2024 年度,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审计委员会 2 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议了董事、高管相关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 2 次,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进行监督,就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定期评估审计工作的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
2024-02-19 会第十八次 1.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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