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301236 证券简称:软通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1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实物资产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实物资产分配的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受益人大会表决、决策实物资产选择、签署相关协议及实物资产交付、处置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
时点最高余额为不得超过 100,0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软通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软通技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20,000 万元支付《惠渝 7 号单一资金信托合
同》项下第 1 期信托资金;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软通动力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软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元支付《乐
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 1 期信托资金;2022 年 7 月 7 日,深圳软通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23,000 万元支付《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项下第 2 期信托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不含收益金额)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循
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软通技术购买的“惠渝 7 号单一资金信托”成立之日为 2022 年 5 月 7 日,到
期日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深圳软通购买的“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 1 期信
托资金)”成立之日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到期日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乐盈
惠达单一资金信托(第 2 期信托资金)”的资金交付日为 2022 年 7 月 7 日,到期
日为 2024 年 1 月 6 日。前述信托产品到期后,因“惠渝 7 号单一资金信托”和
“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所投资的底层资产未能实现销售变现,均无法于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全额现金兑付。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2023-081、2024-003)。
据了解,受托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或“重庆信托”)将“惠渝 7 号单一资金信托”和“乐盈惠达单一资金信托”均投资于鑫盛
2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鑫盛 21 号”)。鑫盛 21 号最终投向重庆鑫
谷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谷弘”)持有的重庆东方国际广场项目 A 塔楼和裙楼资产(下称“标的资产”)收益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收回分配信托财产 3,280.00 万元,2023
年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64.36 万元,考虑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后的账面余额为 41,752.77 万元。
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中对委托理财的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委托理财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受托人转发的《关于召开“重庆信托·鑫盛 2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益人大会的公告》,因鑫谷弘提出愿意提供东方国际广场项目 A 塔楼约 31,484 ㎡商业、办公房产及 110 个车位向愿意接受实物资产分配的受益人
进行分配,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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