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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7:15:11 股吧网页版
盛帮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系指公司以货币资金以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作价出资,取得或处置相应的股权或权益的投资活动,以及购买、处置或终止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等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购买及出售资产不受本办法约束。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对外投资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 对外投资的交易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 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之外,还
应当由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七条 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作为
计算依据。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交易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 类别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公司进行其他对外投资时,应当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 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时, 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披露, 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事项。

公司发生的交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时,达 到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 会审议,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公司披露的 前述本次交易事项的公告,应当包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公司已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公司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仍应当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以确定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 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计算。

第八条 对外投资需履行的评估、审计等程序,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涉及关联交易时,应适用《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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