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301233 证券简称:盛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47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728,000股后可享有分红权股数50,7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6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742,000股×5.16元/10股=26,182,872.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26,182,872.00元/51,470,000股×10股=5.087016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087016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4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728,000 股后可享有分红权股数 50,742,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1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182,872.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28,000 股后的 50,7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16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64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3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1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26,182,872.00 元/51,470,000 股×10 股=5.087016 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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