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4,114,2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73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5.4916%,下同)的股东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常德福沃”)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5 日,下同)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749,1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通过常德福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08%),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27%),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常德福沃拟减持的 749,199 股计划中,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常德福沃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德福沃持有公司股份 4,114,29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9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49,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68%,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0000%(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通过常德福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08%),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27%),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包含在常德福沃拟减持的 749,199 股计划中,本次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常德福沃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军,曾为监事的成员赵全育、陈志波、以及曾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夏国华、陈玲承诺: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承诺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且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提前离职的,离职半年后至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届满 6个月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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