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的控股企业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票 26,3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4%,下同),本次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企业直接或间接累计持有公司股票 24,248,850 股,占比 32.37%。
具体增持计划可详见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
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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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