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
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449 人,其中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同时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
的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独立董事向项目组发送年审工作沟通函,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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