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春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邵春阳)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邵春阳,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涉外经济律
师事务所律师、Simmons&Simmons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Sidley Austin 律师事务所任资深中国法律顾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合伙人、主任,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岸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2024 年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 大会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邵春阳 7 0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的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后,均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每项议案全面了解。本人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个人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并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202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
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意见类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邵春阳 7 2 同意
本人作为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每一次会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细致审核,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没有涉及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因此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资料,结合自身法律领域的多年经验,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此外,与公司聘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