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 301229 证券简称: 纽泰格 公告编号: 2025-100
债券代码: 123201 债券简称: 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
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4.9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内予以披露。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数量为 2,881,000 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62%,最高成交价为 22.20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18.62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 59,990,883.1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完成。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三、 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周保卫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35,280 股股
票。周保卫先生系于 2025 年 9 月 4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周保卫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
股票,其减持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公司董事之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