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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3:16 股吧网页版
森鹰窗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控制活动、内部监督。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董事长是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责人,在重大业务、大额资金借贷和现金支付、合同的签订等方面,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一定限额内作出决定。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运行环境建立了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公司明确规定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均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全资孙公司、两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双城市森鹰窗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森鹰建筑安装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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