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5-039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 √
津贴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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