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15:50 股吧网页版
祥明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祥
明智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对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销售与收款活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②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③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②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③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