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决议
2024 年 3 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使
22 日 第八次会议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4 月 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
24 日 第九次会议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自
27 日 第十次会议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5 日 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20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运营情况、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和格式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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