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拥有合
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财务情况: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客户服务情况: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10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
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项目团队成员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如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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